作者:马识途更新时间:2024-03-14 16:20:24
书中故事以一个不负十年寒窗苦读,终于赢得洋翰林尊号的主人公开篇,他从一所国立大学的中文系毕业了,以为从此以后,摆在他面前的就是鹏程万里了。可没想到走出校门,走进社会后,竟应了在大学里早已听说却总不肯相信的话:毕业即失业!最终他找到了一个县衙门的工作,遇到了各色科员,故事由此展开。置身于冷衙门这个浓缩的小社会中,他们整日观看着一幕幕令人气愤又同情的奇闻异事在面前轮番上演:老实会计为五斗米竟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穷小子抛妻弃女,成为大财阀后竟娶亲女为妾;梁山伯与祝英台重现世间,母女相见不相识;官商一体,杀人夺命只为谋取暴利黑暗的社会把人变成鬼,它逼迫着一些人由善良、单纯逐渐变得麻木、自私,如行尸走肉一般苟活于世难道这辛酸血泪就没有流尽的一天?挣扎在苦难生活中的人们是否能遇到一位似罗宾汉一样的侠士,带领他们冲破黑暗的束缚,获得光明与自由? 夜谭十记:让子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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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踏记》的最后一个字结束,竟然经历了四十年之久,这就是说,快半个世纪了。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来写,想必是一部力作吧,不是听说外国有些名著就写了几十年吗?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就经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才定稿的吗? 非也!小子何人,怎敢和名家相提并论?《夜谭十记》不过是“乱谭”的记录,怎敢跻身于名著之林?我之所以说这本民党统治区做地下党工作。为了掩护,我不断更换我的职业。我当过教员和学生,也当过小公务人员和行商走贩,还做过流浪汉。在这中间,我和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交往。在城市的旅店茶楼里,在乡村的鸡毛店或小饭铺里,在乘车坐船的长途旅行中,在风风雨雨的好似没有尽头的泥泞山道上,当然也在工人的低矮茅屋里,在农家小舍的桐油灯下,我认识了许多普通的人,他们给我摆了许多我闻所未闻、千奇百怪的龙门...
林浩天是天策战神之子林家被害年幼的林浩天被送到烟云山紫霞村保护起来跟随师父学艺。医道武道谋略均有大成带上与王家大小姐的婚书下山完婚。东部第一女战将是林浩天的未婚妻在林浩天下山的同时与林浩天退婚。自此紫霞村少了一位村长继承人东海城出现了一位绝代少年。权贵如何?世家又如何?强龙下山天地变色!...
穿越异世,英雄附身。剑神传人?不好意思,天剑无名,剑圣独孤,西门吹雪,这有一堆剑神。无双猛将?真是抱歉,霸王项羽,蚩尤典韦,战神燕归人,谁敢一战?什么,你是神灵降世?来来来,这里有一位弃天帝教你做神...
秦汉唐因意外穿越到了与星际之门剧集背景高度相似的平行世界,凭借着可信度随缘的剧情记忆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康德当许乐从这行字上收回目光,第一次真正看到尘埃后方那繁若芝麻的群星时,并没有被震撼,相反他怒了大区天空外面的星星这么刺眼,谁能受得了天天被这些光晃着,只怕会变成矿道上那些被大灯照成痴呆的野猫于是许乐放弃了成为一名高贵女性战舰指挥官辅官的梦想,开始在引力的作用下,堕落,堕落,堕落成了看门房的外乡穷小子,出卖身体的可怜男子,从事繁琐工作的男保姆在波澜壮阔的大时代里,露着白牙,眯眼傻笑,披着莫名的光辉,一步一步地迈向谁也不知道的远方。许乐,东林大区公民,从一颗荒凉的半废弃星球上离开,脑海里拥有一些希奇古怪的知识,身体里拥有这个世界谁也不曾接触过的力量,并不浑沌,一味荒唐知足地进入了这个最无趣也是最有趣的世界。间客的人生,一定很精彩。...
沈黎面前是一个心智宛如幼儿叫她娘亲的魔尊,而前一刻他正要杀她。又怂又苟的她当即决定认下这个好大儿。这儿子黏人又护短,单纯又杀人不眨眼,心智一路上涨,对她的称呼也一变再变。三岁的魔尊欺负娘亲的都得死。五岁的魔尊黎姨不要抛下我。十四岁的魔尊姐姐,我不好看吗,为什么要看别人?十七岁的魔尊阿黎,永远不要离开我。没人可以活着背叛我。沈黎笑死,你记起一切就会干掉我,不跑是傻子魔尊戮天是修真界唯一的洞虚巅峰修士,他神秘莫测,狠戾嗜杀,睚眦必报,他是魔修们敬畏的尊者,也是正道修士们忌惮的对象。他身世成谜,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这一生颠沛流离,尝尽世间苦,不曾收到一丝善意。他本不信天道存在,直到天道一次次要他死。他凭什么死得那么轻易?他要死也要拉天道眷顾的世界陪葬。然而那一天,他单手就能轻松捏死的小姑娘挡在他和天雷之间,替他辩驳,怒斥天道,而他还记得,她明明怂得要死,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吓跑,此时此刻竟敢直面天地之威。他悄悄探手过去牵住了她的衣袖,就像他失忆时做惯了的那样。替他说话,对他好,就是他的人了,永远别想逃走。...
关于凡人修仙,从法体双修开始林凡,一介凡人,生在短命村却立志成为寿与天齐的真仙。机缘巧合之下,林凡参加了七玄门入门试炼。注定一辈子无法成为修仙者的他,凭借手中的神秘铜瓶,一步一个脚印努力修炼,成为一代大能。凡人修仙路,坎坷多波折。向道心志坚,敢叫日月换新颜!...